对每一位新入行的律师而言,“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
律师职业基本技能,是每一名新入行律师执业必备的“工具箱”, 是每一名执业律师破解任何业务难题的“万能钥匙”, 是每一名优秀律师不可或缺的“十八般武艺”。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律师职业基本技能的学习和掌握,是每一名新入行的律师成为执业律师、专业律师、优秀律师的必要前提和基础,这已经日益成为我国律师行业的基本共识。但相较于律师实务培训或继续教育培训,律师的职业基本技能的培训一直是我国律师职业教育中比较薄弱的环节。
为了总结、提炼律师前辈优秀的职业技能经验,为了传承我国律师行业的优秀传统,从而推动、发展和完善我国的律师职业教育事业,为国家和社会输送更多合格和优秀的律师,提高新入行律师的成材率,加快新入行律师的成才速度,学校应运而生。
江西省长江律师职业培训学校,是新中国第一所律师职业培训学校,于2009年1月16日获《办学许可证》,于2009年3月18日登记成立,系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600006859656809),由江西省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深律师刘锡秋博士兴办。
学校坐落于素有“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和“英雄城”之称的江西省南昌市首善之区——东湖区,地处市中心繁华地段的福州路,与绿树葱笼、风光旖旎的南昌市人民公园隔窗相望,与巧夺天工、闹中取静的南昌市盆景公园“南昌豫章景园”相伴为邻。
学校以培养高起点、高素质的律师后备人才为己任和使命。学校面向全国招生,为全国有志于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员,提供一个集中、全面、系统、规范和连续学习律师职业基本技能的场所。
学校在新中国律师事业创立和发展的基础上,特别是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律师事业长足发展的基础上,力求总结全国优秀律师在工作实践中积累的职业技能经验,力求汇集各地培训机构、律师事务所、各级律协在培训工作中业已形成的职业基本技能教育成果,并进行科学、严谨的优选、提炼、总结、分类和规范,从而实现集中、全面、系统、规范和连续的课堂式教学或传授,改善旧有的律师职业基本技能依靠“师徒式”、“作坊式”、“讲座式”的传授模式,改善新入行律师“盲人摸象”和“碎片化”的学习模式,改善新入行律师“野蛮生长”的成长状态,帮助新入行的律师不走弯路、少走弯路,为新入行律师的成才加速,推动我国律师职业基本技能教育水平和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和完善。
建校10年以来,学校大力宣传和推动律师职业教育事业,在全国律师的支持下,学校持续开展了公益培训,以公益培训大课堂等方式累计对2000余名法科生(研究生)、律师进行了培训,积累了办学经验,提高了办学水平,为学校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0年来,在全国律师的共同推动下,我国的律师职业教育事业得到了可喜的发展和重视,律师职业教育事业方兴未艾:各种形式的律师实务培训班和技能培训班、各种互联网线上实务培训课程纷纷出现;各类律师学院、培训机构不断涌现……。尤其是,随着我国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和深入,对律师职业基本技能的学习或“补课”的需求和热情日益高涨。学校根据10年来的办学思考、体会和经验积累,在全国广大律师的关心和支持下,为顺应律师行业尤其是广大新入行律师对律师职业基本技能学习的热情和迫切需求,学校于2020年面向全国招生。
学校办学宗旨是:传承律师优秀传统,汇集全国优秀律师职业技能经验,融合全国优质律师职业技能教育资源,让新入行的律师受到集中的、全面的、系统的、规范的、连续的和优质的律师职业基本技能培训,实现律师职业基本技能培训、考核的标准化,为国家和社会输送更多合格、优秀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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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28日 正式开始筹办,购买、落实办学场所。
2007年11月22日 学校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008年9月1日 学校启动装修设计工作。
2008年10月6日 学校装饰工程开始施工。
2008年11月16日 学校装饰工程消防设计方案通过审批。
2009年1月10日 学校装饰工程总体竣工。
2009年1月16日 获得政府颁发办学许可证。
2009年3月18日 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
2009年6月2日 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终身教授、著名法学家江平先生为学校校题词
2009年6月25日 时任《中国律师杂志》原总编、原团中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刘桂明为学校校题词
2009年6月15日 时任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院长米健先生为本校题词。
2009年6月16日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著名法学家贺卫方先生为本校题词。
2009年6月18日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四届、第五届会长高宗泽为本校题词。
2009年7月22日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二届、第三届会长任继圣为本校题词。
2009年8月15日 学校官方网站开通。
2009年8月15日 刘锡秋校长在成都举行的第八届中国律师论坛“发展分论坛上发表题为:“信仰、使命、责任、发展——构建和完善中国律师职业教育体系,是提高中国律师职业素养的根本途径”的演讲。
2009年12月6日 刘锡秋校长专程拜访和看望原司法部部长、原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首任会长邹瑜,并向老会长邹瑜汇报了江西省长江律师 学校的办学经过、办学目的和发展规划,得到了邹瑜会长的 鼓励和赞扬。
2010年4月26日 刘锡秋校长应邀在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成立大会暨首届律师高端论坛上发表题为“中国的律师职业教育向何处去?”的演讲。
2010年12月25日 学校与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合作,开办第一期长江律师职业培训大课堂。并邀请朱树英律师授课,并聘请朱树英律师担任本校老师。
2011年4月24日 刘锡秋校长应邀在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首届律师学院论坛上发表题为“律师职业教育与司法体制改革”的演讲。
2011年5月11日 应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邀请,刘锡秋校长出席了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等、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办,由苏州市吴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吴中区人民法院承办的“陪审制度国际研讨会”。在研讨会上,刘锡秋校长与来自欧盟、美国、德国、日本和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的专家、学者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相关法院经验丰富的法官进行了的研讨和交流。
2011年12月13日 学校与南昌大学法学院合作,开办第二期长江律师职业培训大课堂。并邀请现北京紫华律师是事务所创始人钱列阳律师担任授课教师,并聘请钱列阳律师为本校教师。
2012年9月29日 学校与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法学院合作,开办第三期长江律师职业培训大课堂,邀请现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翟建律师进行授课,并聘请翟建律师担任本校教师。
2013年3月25日 《方圆律政》杂志社记者采访刘锡秋校长,2013年2月刊“律师学院竞争”文中刊登了对刘锡秋校长的采访内容。
2013年12月19日 学校与南昌航空大学文法法学院合作,开办第四期长江律师职业培训大课堂,邀请君合律师事务所荣誉合伙人潘跃新律师授课,并聘请潘跃新律师为本校教师。
2014年12月16日 学校与江西省农业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合作,开办第五期长江律师职业培训大课堂,邀请国浩律师集团创始人李淳律师授课,并聘请李淳律师担任本校教师。
2015年6月8日 学校因故未能按规定时间报送年检材料,导致学校被政府主管部门列2015年度年检评估不合格与整改名单。经按要求及时补交年检材料,学校2015年度检验合格。
2018年3月26日 学校与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合作,开办第六期长江律师职业培训大课堂,邀请刘桂明总编授课,并聘请刘桂明总编担任本校教师。
2018年8月17日 刘锡秋校长访问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并聘请才良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王才亮律师为学校教师。
2018年8月17日 刘锡秋校长应邀参加京都律师事务所“京都刑事律师独立出庭资格授予仪式暨刑事辩护专业化建设研讨会”,并聘请京都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田文昌律师为学校教师。
2018年9月6日 学校官方网站进行全面改版和更新。
2018年12月13日 学校与东华理工大学文法学院合作,开办第七期长江律师职业培训大课堂,邀请王才亮律师担任授课教师。
2019年1月18日 聘请戴长林前法官担任本校教师。
2019年1月22日 聘请李金声前检察官担任本校教师。
2019年3月28日 刘锡秋校长专程参观巴黎律师学院(EFB)
2019年3月30日 刘锡秋校长专程访问伦敦格雷律师学院,学习英国律师职业教育经验,与英国同行进行律师职业教育经验交流,并参观格雷律师学院、林肯律师学院、中殿律师学院、内殿律师学院等伦敦四大律师学院(The Inns of Court)。
2019年6月21日 学校开展第八期长江律师职业培训大课堂活动,邀请香港大律师公会执业大律师张耀良为江西省部分律师事务所的约70名律师进行《询问证人的基本原则》(Outline of the Principles of Examination of Witnesses)的出庭技能公益培训。
2019年6月27日 刘锡秋校长访问广州大学律师学院。
2019年7月17日 刘锡秋校长访问无讼科技。
2019年7月26日 刘锡秋校长与“庭立方”创始人成安博士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及城市合伙人协议。
2019年10月27日 刘锡秋校长继2006年在北京出席首届“尚权论坛”之后,在合肥市第二次出席第十三届“尚权论坛”。
2019年11月8日 刘锡秋校长应邀出席庭立方2019年年会。
2019年12月20日 学校聘请朱洪超律师担任特聘教师。
2019年12月20日 学校聘请李海波律师担任特聘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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