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所合作邀请函》
校所合作 | 长江律师职业培训学校 " type='text/java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2019-12-18
《校所合作邀请函》
尊敬的有关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并合伙人:
为了推动我国律师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为了将学校真正打造成能够较好的满足全国律师行业对新增律师的要求,满足律所对律师人才的需求,同时,为了不断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和丰富学校的教学资源,确保课程内容与时俱进,本校诚挚的邀请全国有合作意向的律师事务所与本校进行校所合作与共建。
有意进行校所合作意向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到学校官网下载《校所合作登记表》,并根据《校所合作须知》进行合作和享受合作权利。
特此邀请。
长江律师职业培训学校
校长:刘锡秋律师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校长:刘锡秋律师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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