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期“长江律师职业培训大课堂”成功举行

公益培训大课堂 |   长江律师职业培训学校 " type='text/java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2020-01-03

2010年12月25日,由江西省长江律师职业培训学校与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的首期“长江法律职业培训大课堂”在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模拟大法庭成功举行。大课堂邀请了著名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朱树英律师和著名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委员会副主任、浙江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陈有西律师为大课堂的学员授课。
朱树英律师的授课题目为“从上海11.15火灾事故的失误看律师民事业务专业化服务的新趋势”。
陈有西律师的授课题目为“法治中国与律师使命”。陈有西律师因故临时不能成行,特提供了他为大课堂准备的课件,并委托刘锡秋校长代为转授。
近150名学员报名参加了此次大课堂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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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邓辉博士、朱树英律师、刘锡秋校长(从右至左)在大课堂开班仪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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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锡秋校长在开班仪式上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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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树英律师讲授“从上海11.15火灾事故的失误看律师民事业务专业化服务的新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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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员认真听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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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刘锡秋校长为朱树英律师颁发江西省长江律师职业培训学校001号教师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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